Ⅰ类田径场地指新建或改建(包括面层翻新)用于举办全部田径项目比赛的田径场地,周长为400米,新建场地弯道半径为36.5米(世界田联建议所有新建跑道应按照此弯道半径建造),改建场地(原基础须在2008年前建成)弯道半径也可为37.898米或36米,主跑道至少8条,投掷落地区为天然草,各项运动设施符合《田径竞赛与技术规则》(最新)和世界田联田径场地设施的要求。铺装跑道的面层材料需采用在有效期内的中国田协审定产品。
 因此Ⅰ类田径场地,也是目前国内最高等级的田径场地。能够举办国际级、国家级重点赛事,如“奥运会田径项目、田径世锦赛、田径世青赛、大运会等”。
 并且,中国田协对于经中国田协验收合格的一类、二类场地上举办的全国性田径竞赛中创造的田径运动成绩,予以认可。